各教学系部:
根据《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》和《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章程》第四节有关学术委员会的规定,为做好我院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组建工作,现组织推荐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候选人条件
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符合:
(1)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;
(2)遵守宪法法律,学风端正、治学严谨、公道正派;
(3)学术造诣高,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,教学研究成果或专业研究成果居本专业前列;
(4)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,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,身体健康,能够正常履行职责。
二、推荐名额
(1)各系部根据开设专业,每个专业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1名。
(2)学院将根据《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章程》第四节第四十四条中“学术委员会人数与学院的专业设置相匹配,并为不低于15人的单数。其中,担任学院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,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/4;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/2”的规定,最终确定学术委员会人选。
三、报送时间及要求
推荐人选填写《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信息表》(附后)一份并加盖公章,请于1月15日之前将纸质表格报送学术委员会办公室(科技处),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:2504200434@qq.com。
附:
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术委员会员会委员候选人信息表.doc
学术委员会办公室
二〇一八年一月八日
各教学系部:
根据《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》和《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章程》第四节有关学术委员会的规定,为做好我院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组建工作,现组织推荐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候选人条件
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符合:
(1)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;
(2)遵守宪法法律,学风端正、治学严谨、公道正派;
(3)学术造诣高,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,教学研究成果或专业研究成果居本专业前列;
(4)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,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,身体健康,能够正常履行职责。
二、推荐名额
(1)各系部根据开设专业,每个专业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1名。
(2)学院将根据《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章程》第四节第四十四条中“学术委员会人数与学院的专业设置相匹配,并为不低于15人的单数。其中,担任学院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,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/4;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/2”的规定,最终确定学术委员会人选。
三、报送时间及要求
推荐人选填写《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信息表》(附后)一份并加盖公章,请于1月15日之前将纸质表格报送学术委员会办公室(科技处),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:2504200434@qq.com。
附:
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术委员会员会委员候选人信息表.doc
学术委员会办公室
二〇一八年一月八日